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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藥臨時醫保報銷到期后治療藥轉分類管理 |
加入時間:2023-03-30 來源:廣州日報 作者:涂端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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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8日,國家醫保局發布《關于完善新冠治療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實施分類管理的通知》(下稱“《分類管理通知》”),將新冠治療藥物分為A、B、C三類管理。A類藥品在采購上具有優勢,通知也給出了A類藥品療程治療費用參照基準。目前已有藥企做出降價反應。君實生物、先聲藥業分別宣布將其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藥物民得維(氫溴酸氘瑞米德韋片)和先諾欣(先諾特韋片/利托那韋片)價格調整為630元/盒,調整后的價格均于4月1日起正式執行。此前,這兩款藥物的首發價格分別為795元/盒、750元/盒,本次降幅分別為20%、16%。
今年1月8日起,新冠病毒感染回歸“乙類乙管”。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發布《關于實施“乙類乙管”后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》。其中提及,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(試行第十版)》(最新版)中的所有治療性藥物,包括Paxlovid、莫諾拉韋膠囊、國家藥監局批準的其他抗新冠病毒藥物等,醫保都將臨時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;阿茲夫定于今年1月初通過醫保談判,正式進入國家醫保目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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